今年初,福建闽侯县一位市民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咨询,2005年他生育第一个女孩后,签订了一份自愿放弃二孩协议,每月获得了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他又生育了第二个孩子,问此前“独生子女奖金”如何处理。闽侯县卫计局的回复是:至少双倍返还,否则发律师函。日前,福建闽侯县的这份官方回复引发关注与质疑。22日下午,记者从闽侯县卫计局获悉,已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不再需要退回和返还,此前规定作废。(据《新京报》)
吐槽生二孩“违约”不合理
在全面放开二孩的背景之下,之前严控生二孩的计生政策该如何善后呢?
首先,当初政府对独生子女的奖励,是一种行政“给付行为”,有严格的法定性。哪怕是签了自愿的承诺书,也不能设置“违约金”。政府和公民之间是行政机关与行政对象的关系,可以依法做出罚款,但不是约定“违约金”,不存在“契约自由”的借口。其次,闽侯县“罚钱”依据的上位法已经发生了改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当地卫计局坚持至少两倍违约金的依据,是2007年发布的《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意见》。这个文件不是规章,只是“意见”;“意见”上位法是1988年《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在2016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做了修改、全面放开二孩后,闽侯当地还是按老皇历办事,坚持至少双倍退回奖金,真是不知今夕何夕。
解析土政策不该成为绊脚石
事实上,之前为了机械地执行一胎政策,不少地方出台了很多土政策,其中有的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上位法相冲突,有的还直接侵犯到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为此,国家层面也在进行政策清理。
如今我国已全面放开“二孩”,但计生政策执行的“惯性”太大,很多地方还是紧绷着“少生”“罚钱”的神经。殊不知,这已经与国家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
时代在前进,我国人口政策也已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口系统的基层单位也应学会顺应时代,不能把已经与上位法相冲突或者本身就是违背法理的计生土政策,当成“原则”来坚持。
各地之前积累下来的人口土政策,都应接受备案审查,而像生二孩要交“违约金”这种土政策,也不应再成为国家新人口政策实施的绊脚石。
◆点评:折射政策出台短板
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政府决策是否科学的最为直接的标准,“短命政策”本质上伤害的是公众的利益。在此之前,有某地公务员周日周六加班不休息的政策朝令夕改,有某地农村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两天后又再发文件“收回停止实施”……从政策的火速发布,到火速收回,一来一回之间损伤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损害的是法规的严肃性,使得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和预期降低,对法律的坚信动摇。
“短命政策”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部门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有关,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缺失有关,与主管部门把关不严有关,与事发后的追责程度有关。特别是“短命政策”事发后,往往是政府重新发个文件纠正了之,很少有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是“短命政策”前赴后继,甚至成为一些政府部门试探民意的手段。如果民意迷惘反弹,舆论质疑反对,则收回文件,否则就继续执行。二是政府如果决策不科学、不连续,长此以往,社会容易会给以负面评价。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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