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稀银
近日有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家长反映,在为孩子办理小升初手续时,被要求做亲子鉴定,以证明孩子符合入学政策。虎门教育部门回应称,此举为防止有人办假证明钻空子,方便政府查证。
(5月13日《新京报》)
要求家长亲子鉴定涉嫌侵犯家长隐私权、人格权,因为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鉴定。而亲子鉴定费用3000余元,并且是当地政府指定机构,要求在较短时间内提供鉴定结果。为了防假证,政府就可以公然违规违法恣意妄行吗?
其实,虎门镇如此任性,防止有人办假证明钻空子,方便政府查证,这只是一种表象,根本原因在于扩大了优惠政策招生对象范围,带有赏赐式思维,进而在招生中反而抬高了“门槛”。给予入学孩子及其父母更多的机会,本来是件大好事大实事,最终却搞得家长们要承受很大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甚至不排除会出现家庭因鉴定结果而发生重大变故。
当招生优惠政策反而成了刁难政策,恰恰暴露出政府及其官员固有的居高临下思维,即既然你们家长要想孩子入学,那就该完全服从我们的“淘汰赛”。说白了就是可以任性而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而私设土政策,打着优惠招生的幌子,却干出了有违国家法令、甚至公序良俗的行径。
很显然,政府及其教育机构以防止假证蒙混过关为名,行权力肆意妄行之实,最终不仅侵犯的是入学儿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而且更加消耗的是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削弱的是政府该有的公信力。
优惠招生政策确为利民利教之举,但好事要做好,实事要做实,既然政府有能力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招生政策,就该有充分的合理合法的措施加以推进,尤其是不妨认真听取民意,走好征集民意这一关。任何逾越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即使出发点再好,都是土政策,都会在劳民伤财和自损政府权威中草草收场。因为没有善始,自然无法善终,乃至付出沉重的代价,覆水难收,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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