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客户端5月25日消息,记者从深圳市政府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深圳市光明区的通知。通知显示,国务院已同意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原题为《重磅!国务院批复深圳成立光明行政区》)
新闻推荐
“我妈自从学会网购后就上了瘾,每天包裹不断,有时一天收5个,家里全是快递纸箱,花钱是小,问题是买回来的东西半数都没用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