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何让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7月2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江苏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审议。记者了解到,这是这一条例9年来首次修订,删除“不顾个人安危”的表述,新增了获得见义勇为称号者的各种待遇、保障。(7月26日《扬子晚报》)江苏省将“不顾个人安危”从见义勇为定义里删除掉,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和尊重,其实是鼓励根据个人自身条件和现实情况,合理科学地斗智斗勇,也就是倡导见义勇为更需“见义智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体现更加重视个体价值,认识到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都值得尊重和爱护。
江苏省并非是首个“吃螃蟹”的,早在2015年11月武汉市修订了见义勇为相关的奖励和保护的条例,新版条例将“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删除,“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被修改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倡导“见义智为”。这一举措在当时就引起了轰动效应,受到社会舆论的普遍赞同,认为符合新时代的见义勇为特征。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最可贵的,救人者要先确保自身安全,这样既不会干扰救助,也避免自身成为拖累。市民需要加强急救技巧的训练,掌握最基本的急救常识,危急关头不手忙脚乱,先判断形势再做决定,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悲剧事件,导致伤亡无谓扩大。如果自己没有救助能力的话,最理想的选择就是在第一时间报警,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从而及时拯救生命。
政府带头修改见义勇为标准,改为鼓励“见义智为”,亦是人性化的考量,符合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到删掉“不顾个人安危”,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的呵护、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每一次条例的重大修订,都是一次社会文明的升级,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的价值愈发凸显,不提倡不计后果、牺牲一切的莽撞行为,公众也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开始接受“见义智为”,而非一味地强调勇气。
其他省市也应抓紧修订相关条例,紧跟时代步伐,更加理性地倡导“见义智为”,避免民众轻易涉险。同时,无论是见义勇为还是见义智为,市民都需要掌握最基本的救助技巧,盲目行动不仅无济于事,反而增加更大的风险系数,扩大人员伤亡概率。因此,各地政府需要进行公益性培训,帮助市民掌握相关知识和技巧,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救助他人。
特约评论员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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