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对全省30个财政重点工作业绩考核较好的市、县给予考核奖励。
省财政厅共计下达奖励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考核内容包括财政收入质量及收入预算完成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
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前10名的地区获一等奖,分别为靖江市、东台市、泰兴市、新沂市、太仓市、盱眙县、宜兴市、常熟市、溧阳市、高邮市,各奖励1000万元;前11-20名的地区获二等奖,分别为睢宁县、兴化市、张家港市、苏州市本级、句容市、昆山市、金湖县、如皋市、涟水县、泗洪县,各奖励600万元;前21-30名的地区获三等奖,分别为射阳县、沛县、丰县、江阴市、灌南县、宿迁市本级、阜宁县、南京市本级、盐城市本级、常州市本级,各奖励400万元。
(原题为《省财政奖励重点工作考核较好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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