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其中具体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技术要求,防护隔离设施后围上部空隙高度不大于300毫米,侧围上沿最低点距乘客区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毫米。该标准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行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经过反复论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隔离设施的技术要求。日前,该标准获批准发布。
标准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一般由后围、侧围等组成,侧围应设施护围门。标准同时规定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驾驶员安全视线,不应影响乘客及驾驶员的应急撤离;不应影响驾驶员的驾驶操作和座椅调节;不应影响驾驶员观测右侧前乘客门区域及后视镜、刷卡机、投币机等;应有效防止乘客与驾驶员直接肢体接触,防止乘客抢夺方向盘;应满足结构强度设计要求。护围门玻璃材料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玻璃。
在设置形式上,标准对发动机后置公共汽电车和新能源公共汽电车的防护隔离设施规定了以下要求:防护隔离设施后围上部空隙高度不大于300毫米,侧围上沿最低点距乘客区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毫米,侧围前端应在驾驶员遇乘客威胁、袭击或抢夺方向盘等事件时起到防护作用;防护隔离设施护围门开启方向应向外打开,门轴宜设在驾驶员后侧。护围门内侧应有锁止装置,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应能从外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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