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提起的国内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26日有了结果,被起诉的长隆集团将旗下系列主题公园的“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对原来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进行了改正。
看完新闻,我禁不住给广东消委会点了个大大的赞:干得漂亮!
事情的原委大致是这样的:
据报道,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飞鸟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广东省消委会2018年9月30日约谈了长隆集团,提出了以年龄作为优惠标准的要求。但长隆集团以法律法规不明确及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优惠标准。
考虑到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青少年对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标准意见较大,且本案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广东省消委会遂决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的结果立竿见影:长隆集团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调整优惠标准后,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
以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为例,更新前,1.5米以上儿童及成人属“全票”对象,平日300元/人,特定日350元/人。更新后,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购买青少年/学生票,平日240元,特定日280元。
鉴于此,广东省消委会随后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核准许后,依法结案。
长隆集团应该也是旅游行业的黑马,近几年在业界风生水起。此次广东省消委会的诉讼之所以备受关注,就在于本案直指未成年人门票优惠的身高门槛,这也是旅游行业一直饱受诟病和质疑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带孩子出门的家长也许有这样的经历:孩子长得个子高,坐火车看景点,为了买优惠票,得让孩子蹲着点,否则身高超出优惠标准就要买全票了。
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但国内很多景区、公园等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4米以下,少数提高到1.5米)。
从现实来看,无论是从群众需求、行业发展,还是政策环境以及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面,按照年龄标准对未成年人的购票实行优惠,在操作上应该并不是多难的事情,这肯定也是民心所向的大好事,毕竟可以让那些因为个子高被排除在优惠之外的未成年人,享受到同龄人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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