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据2月25日央视报道,近日,《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发布,方案宣布海南自今年起分种类逐步推进全面禁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规定实施以来,各个省份所做的基本上是“限塑”,海南这一次强调的是禁止。(据《工人日报》)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出台,即坊间所说的“限塑令”。然而,居民对塑料袋使用便利性有着强烈的依赖,因而仅靠在商场超市里对塑料袋收取几毛钱费用,“限塑令”的作用依然有限,于是有人呼吁“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
不过,“禁塑令”实施效果仍需时间检验。笔者以为,海南“禁塑”能否成功的关键,一是对违反禁令的处罚能否到位;二是可降解塑料成本能否降低。
所谓“禁塑”,禁的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而其替代品主要就是可降解塑料制品。据悉,目前生物降解塑料袋成本是传统塑料袋的2至3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可降解塑料制品成本,“禁塑令”效果恐怕不容乐观。降成本是一种市场化治理方式,也是有效治理措施之一,一方面可从生产技术、材料等角度深入研究,降低可降解塑料制品成本;另一方面,也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来实现。
目前,海南的处罚措施怎么定,处罚力度又如何,还有待观察。虽然严格处罚与主动降成本缺一不可,但鉴于市场之手的力量之大,降成本效果或许更明显。
在“白色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海南出台“禁塑令”开了个好头。“限塑”10余年是时候与时俱进了,期待海南的探索与实践能为其他地方提供更多易操作、可复制的经验。
新闻推荐
新华社电(记者高敬)26日,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