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手机上下个单,护士即可上门服务。近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今年2月至12月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引起大众关注。
跟“互联网+医生”的网上问诊不同,“网约护士”需要落地到现实场景。此次试点方案对“网约护士”的推广和规范有何意义?“网约护士”如何才能叫好又叫座?
护士上门服务并非新鲜事儿
“网约护士”并非新鲜事儿,早在两三年前,就有多家公司瞄准这一市场进行开发。在APP库搜索可见,已有“医护到家”“滴滴护士”“金牌护士”“泓华护士”“阳光护士”等多家平台上线。
2015年9月,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护理分会在珠海发布居家护理服务APP“U护”。近日,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吴育雄表示,截至目前,“U护”用户注册超过3.6万人,护士注册约1.43万人,医生注册2704人。“我们的居家护理服务覆盖了包括北京、上海、山东等在内的10多个省份、20多个市区,合作的医疗机构近80家,有效服务人数1.118万人,服务订单数近3万单。”
从已有的经验和各方反馈来看,人们对护士上门护理的需求比较强烈。一些企业通过手机应用平台在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等地开展护士上门护理服务,也有一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受到广泛欢迎,一些服务项目购买次数达几万次。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一大隐患。按照现有规定,医疗护理应该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医、护、药服务协同配合,确保服务效果以及医疗风险可控。如果上门开展护理服务,如何得到其他医疗服务的协同配合保障,以减少风险?而且,有经验的护士都在医疗机构内执业,护士总体人数短缺,工作也比较繁重,如何让有经验的护士从原有繁重工作中抽身,并愿意上门提供服务?这些问题,有赖于在未来的试点工作中进行探索,并将成功的试点经验及时推广。
“网约护士”新规强调安全性
此次出台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将安全摆在首位。一是护士人身安全,二是医疗安全。
方案规定,“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机构必须是确定取得资质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针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
方案还提出,机构或平台应当按照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并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方案划定了服务范围,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保障体系,厘清了护士、平台、患者三方责任,有助于垒砌“防火墙”,堵住安全漏洞。
护士资源缺乏或成短板
随着中国老龄化加剧,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使得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而与此矛盾的是,我国专业护理人员短缺。根据2017年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我国注册护士有380万人,每千人拥有护士数量是2.7,这一数据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远远不足。
广州某大型三甲医院护士长认为,目前,大医院的护士工作负荷大,很难有精力提供外出上门服务,而一些工作量小的医疗机构护士则面临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试点方案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护士才能提供上门服务,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市场人才紧缺问题。目前,二级医院及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护士是上门服务的主体,也是就近服务患者的主要力量。调动他们上门服务的积极性,需要注册医疗机构的保障和支持,同时应该明确服务层次,让市场来调节价格机制,保护各方参与者的积极性。当然,有关部门也应该未雨绸缪,创新管理手段,为新业态发展护航,让“互联网+”给人们的健康带来更加周到贴心的服务。
人民日报:期待“网约护士”带来健康红利。
南方日报:“网约护士”来了,居家养老无忧?
广州日报:“滴滴打针”能走多远?
@梅庄二少:相较于网约车,医疗领域的“试错成本”高很多,这是最大的痛点。
网友琉璃醉:“网约护士”从设想走向现实,有助于为患者尤其是老年人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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