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日从商务部获悉,我国将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并实施守信主体“红名单”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未来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时将可参考“红黑名单”。
商务部1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当前我国家政行业信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真实的家政服务员和企业信用档案,让消费者能知情、服务可查询。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介绍,以家政服务员为例,信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来自家政企业的职业信息、商务部和公安部提供的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信息等。经家政服务员本人同意,企业应允许消费者查阅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包含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供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员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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