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负责人介绍,近日该院下发了关于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确定专人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回复工作。
目前,该区各级检察机关对群众来信,凡能当场答复的,均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除无法联系到的,都在7日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进行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依托网上信访办理系统,各院对办理的信件全部实行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全程掌握案件办理动态。对于录入的每一件信访事项审查办理及回复情况,可以通过网上巡查、抽查、督查等形式进行“质检”,保证群众来信不仅办得快而且办得好。(单曦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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