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师兄”的价格有些高,成了不少家庭餐桌上的热门话题。10月29日,贵州铜仁市江口县向各经营者下发《江口县猪肉保供稳价告诫书》(下称《告诫书》)称,为做好当地市场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按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特发出此告诫书。告诫书要求商户遵照执行的价格为:“白条肉每斤须在20元以内,五花肉每斤须在25元以内,”“凡不按以上规定的价格执行,视为扰乱猪肉保供稳价市场,恶意哄抬物价。”10月30日,因该《告诫书》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已被要求整改。
为民解忧也得尊重市场
我国《价格法》等明确规定,目前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只有极少商品和特殊情况下才实行政府临时定价等限价措施。猪肉虽是目前居民的主要肉食品,但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范围,即便近期有明显上涨,但也完全没有达到政府需要进行临时干预定价或限价的程度。
再退一步讲,即便江口县猪肉价格达到了需要政府临时干预的程度,也应该是贵州省或国家相关部门来制定和实施,再不济也应该取得这两个层级的价格部门授权,江口县发改局和市场监管局才可以依规实施。
关心民生不能越权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涨跌和产品的供给理当依靠市场来调节,监管者做好“守门人”角色即可,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如果过分地干预市场,既有违市场规律,也超越法律权限,加剧市场混乱和恐慌,让经营者无所适从,让监管者备受指责甚至惹上官司。这样的先例和教训,并非没有,相关部门还是应引以为戒,依法履行好分内职责,少些热心过火的“乱作为”。
(来源:新华网 整理:扈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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