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菡)近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北京、河北、江苏、河南等省份疫情防控用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及时供应。
2月7日,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北京市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线阁连锁店等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查看督导疫情防控用药品的生产储备和质量保障工作。督查组强调,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把原料、生产、检验、储运各环节质量关口,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产能潜力,确保药品临床供应;药品零售企业要落实社会责任,发挥便民服务作用,持续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用药需求。
河北督查组实地检查了疫情防控用药品重点生产、经营、储备企业。督查组要求,地方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企业要进一步严格质量管理,特别是对投产原料和成品放行严格把关,保障质量安全;还要顾全大局,主动作为,保证产品供应不涨价,为抗击疫情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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