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强)2月19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助推疫情下的文化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共分聚合力、促精品、育动能、强支持、优服务5个部分28条。
据介绍,“若干措施”的制定旨在着力解决疫情中文化企业的燃眉之急,着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电影院、文艺演出场所、文博单位、娱乐场所均暂停营业,很多文化企业因之陷入经营困境。相关研究机构调查显示,近四成受访文化企业初步估计经济损失超百万元,超四成受访企业预估本年度收入将同比下降50%以上。文化企业普遍反映当前最需要的是延缴社保、减免房租、贷款延期和融资补贴等资金政策支持。
“若干措施”对文化企业当前的需求和将来发展都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
比如,鼓励图书等产品供货商对实体书店给予3~6个月的延期结算,对疫情期间为入驻文化企业提供减免房租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对本年度摄制电影的变更时限在原基础上视疫情周期予以延长;延迟缴纳文化企业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重点扶持开发一批5G、AI、8K超高清、智慧广电、智慧文旅、“互联网+中华文明”等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时期,该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文化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等等。
同时,“若干措施”还按文化企业规模分类制定了支持措施,对龙头文化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对大中型文化企业,通过“投贷奖”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通过“房租通”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以此形成文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闭环,全面优化首都文化企业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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