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玉波)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印发通知,提出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10项措施。
据了解,10项措施包括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推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开展促进职工就业和技能提升服务、深入开展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组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教育引导职工识大体顾大局、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关怀力度、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巩固发展基层工会组织等。
通知提出,自治区各级工会要认真谋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因下岗失业、因病返贫返困职工的帮扶工作,将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复工复产企业职工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分级分层增加相应配套资金,开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业务绿色通道,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主动关心关怀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特别是加大对孕期、哺孕期女职工的关心关爱,妥善做好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同时,通知要求,对人数较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给予全额返还。此外,从工会经费中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纳入2020年收支预算管理,专门用于疫情防控和慰问,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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