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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临困境,公司行政单方面决定“降薪保岗”。经驻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街道总工会的帮助,公司意识到这样做是不妥当的。经过集体协商,公司与员工签署了“新冠疫情特殊情况下的集体合同”,并明确合同是临时性的,共渡难关待疫情结束。
“合同期限:因本合同系特殊情况下签订的集体合同,自2020年3月份起执行,待疫情结束,公司经济正常运转时,由本协议签字双方再行协商恢复正常工资制度运行事宜。”
3月6日下午,一份“有始无终”、没有明确执行期限的工资集体合同文本送达南京市玄武区人社部门后,当场拿到了“审查意见书”,“予以登记认可”。
南京凯宏酒店管理公司下属有一家星级酒店,地处南京市中心,有170间客房、230余张床位、76名员工,生意一向不错。但受疫情影响,现在基本没有营业收入,出现现金流短缺,难以维持正常开支的局面。
除了关门走人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呢?公司就酒店面临的问题召开了多次会议,逐步明确了“降薪保岗”的意向,并拿出了初步的降薪方案。
3月4日,公司将情况反映到新街口街道总工会之后,街道总工会认为这是眼下普遍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妥善处理,随即向南京市总工会驻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寻求帮助。
南京市总工会向全市各个区派驻有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驻玄武区的指导员范幸福是从一家外资企业退休的工会主席,在集体协商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前不久,在全国总工会集体协商模拟竞赛中,他出任首席代表的南京队获得了竞赛第一名。
老范接到消息之后,立刻与街道总工会人员一起与公司联系,在初步了解情况之后,他们首先肯定了该公司采取“降薪保岗”措施的方向是对的,但是,采用公司行政会议的形式,形成行政单方面的决定是不妥当的,建议公司按照江苏省总工会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采用集体协商的程序,形成专项工资集体合同,这样既达成了目标,又使协商结果合理合法。
当晚,老范依据公司基本情况,拟出一份“新冠疫情特殊情况下的集体合同”,用集体合同的形式,把公司初步形成的协商意见融进去。3月5日一早,老范又从玄武区人社局拿到了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的登记表,与街道总工会工会协理员刘静一起赶到凯宏公司,与公司相关人员一起商讨有关事宜,最后达成共识,依照程序开展集体协商。
老范和街道总工会一致提出,关于职工审议通过的程序尤其不能忽视,可采用公司内部职工微信群征求意见的形式,以及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
3月5日下午,公司在职工微信群发布“降薪保岗”工资调整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同时将书面文本由各部门负责人当面向在岗员工征求意见。经过与员工协商,公司采纳了部分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降薪的分类标准做了调整,使各类型员工都有不同的减薪标准,最低工资收入不低于国家标准,管理人员的减薪幅度大于一线员工。在家休息待岗的员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五险”个人部分由公司承担。
酒店员工对公司的决策表示理解,一致同意采取这个应急的举措共渡难关。老范还就这份特殊的集体合同的期限问题提出一个新的约定:明确合同是临时性的,疫情结束再做下一步打算。
3月5日下午临近下班,公司各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签署了集体合同文本。
3月6日下午,在老范陪同下,公司工会主席将集体合同文本送达南京市玄武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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