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广大农村群众正以饱满热情积极投入春耕春种,农资供应环节容不得掉链子。此时,群众最担心的是买到假种子。
曾有某边远村寨一农户到镇农业推广站购买了5斤杂优稻种,培育秧苗并移栽插秧后,长势良好。但到秧苗抽穗期却不见抽穗,最终造成一亩多的稻田颗粒无收。为此,该农户把镇农业推广站告上法庭,要求农业推广站赔偿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组织农业专家实地进行鉴定,该农户购买的杂优稻种属假冒伪劣种子。在分清责任后,该农业推广站除赔偿该农户损失费1000余元外,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农民群众辛苦了几个月,没有收获一粒稻谷,这损失有多大啊,农民有多伤心啊!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农业推广部门在销售种子、化肥、农药等工作中,必须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努力强化责任意识的同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宣传培训。乡镇农业推广站要积极开展“科技赶场”和科技下乡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种子质量意识。
强化监督检查。乡镇农业推广站、质量监督部门要积极开展杂交稻谷、杂交玉米“两杂”种子监督检验工作,为农村群众做好农业生产安全用种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市场监管。春耕时节,农业推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要对经营种子的网点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证照和代销手续是否齐全、品种是否审定、包装是否合法、种子质量是否达标等。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要严肃追责,严肃处理。
愿假种子坑农事件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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