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规定,通过组织单位整建制搬迁和补充单位用房短缺面积等措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布局进一步优化,单位之间用房面积苦乐不均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一是高效利用,统筹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既要兼顾单位(部门)需求,又要统筹房屋实际,今年上半年,我们“先”调整了市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单位)420m2办公用房,“后”为解决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等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紧张状况,对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社科联等4个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和城区内有关办公场所进行详细调研,对意向性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踏勘,经多次衔接沟通,为市人大办调配租用的工商联大厦11层南侧、西侧使用面积345.39m2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将广电大厦12层人防办使用面积206.61m2办公用房借给市政协办使用,为市社科联、市委讲师团调配49.72m2办公用房,为市政府办调配市政府机关中楼107室作为办公区电子政务内网机房。下半年,整体搬迁了市交通运输局,整合至市运管局合署办公。通过上述调整,有力地保障了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和部门(单位)正常办公需求。
二是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维修改造。我们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维修改造项目,除办公用房重大隐患排除等急需修缮外,不得进行装修或改造。确需维修改造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真正把一分钱当一分钱花。今年以来,对市体育局等16个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督促有关单位提交了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书,共完成立项审批32项,审批工程预算1781.21万元,较上年度下降了12.69%。对市图书馆、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去年已完工的维修项目,积极协同主管单位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及时完成了项目监管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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