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的李某通过中介找到合适的房源后,跳开中介私下与对方联系并买了房,以此来规避中介费用,后来中介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他按约定支付2万元中介费用。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支付中介费1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前,李某在网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房屋信息,便拨打咨询电话。中介公司表示可以带其看房。看房前,李某签订了一份《购房信息确认单》,约定了以下条款,若购房成功即本人与中介公司介绍的另外一方订立买卖协议,本人自愿支付房屋成交价格的2%作为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报酬;本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及任何价格,不通过中介公司与交易对象自行成交,不以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名义与中介公司介绍的客户成交;如若在经过中介公司带看后一年内仍购买本记录下的带看房屋的,本人同意按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中介公司报酬。确认单上记载了本次带看为其首次看房及房屋的详细信息。李某在看房后获得了原房主的联系方式,便与原房主直接联系、商谈购房事项。一月后中介公司与原房主联系,得知李某已私下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按照约定向其支付中介费用2万元。
李某称,他在网络上看到房源信息,中介公司确实派人带其看房,但中介没有提供其他服务。《购房信息确认单》没有合同效力,其不同意给付中介费用。
本案开庭审理后,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支付中介公司中介费用1万元。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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