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伟德
“本想着认倒霉不要这钱了,没承想接到商场物业的电话要给我退费。”家住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的赵女士说。经市场监管所协调,物业方拿出了餐饮店入驻时交付的保证金,对拨打12345热线要求退费的21名消费者进行逐一核实,妥善解决了他们的诉求。(5月25日《工人日报》)
预付式消费对于缓解商家成本压力,让利于消费者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因而受到了市场各方的欢迎,这种模式也越来越普及。不过,预付资金的安全性与商家的信用密不可分,如果商家因挪用资金、经营不善、恶意跑路等,预付资金的安全性很难获得保障,相关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让众多消费者陷入了维权难的困局,也带来了“如何监管”的现实课题。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0年受理投诉情况中,“办卡”消费入坑投诉仍是热点。专家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可以从强化预付卡内金额监管着手。
从维权的渠道来说,消费者遇到权益争议,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5种维权渠道,不过这些都是事后救济方式,更科学而合理的路径,应当是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并为资金安全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措施。尤其是事前和事中的监管,对于化解资金安全风险、保证消费者权益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方监督是保证预付资金安全,规范预付资金使用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为预付资金安全性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同时,很多地方采取的是市场开办者的模式,大型商场的出租方、管理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以收取保证金的方式来为预付资金提供安全保障。
北京丰台在解决小额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题时试点推行的“小额预付费保证金先行赔付”机制,先由商业综合体管理方,对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收取保障金,如遇小额预付费纠纷,由商业综合体管理方进行先行赔付。这其实是在明确商家“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引入了第三方的监督机制,并落实了“资金存管”的前置性问题,为资金安全提供了一道有效的“护城河”。这种做法与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非常类似,有了保证金的兜底和加持,就可以让预付资金安全得到最大化保障,同时也能让各方责任变得更加坚挺,为破解预付式消费退赔难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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