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 身居德国的唐某出资委托父母买房,后因要求父母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遭拒,唐某将双亲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日前,泾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
原告唐某一直在德国居住,2008年唐某委托家住泾县的父母购买了某小区复式楼1套,购房款及装潢费用均由其全额支付。当时,父母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证件。 2010年4月,唐某回国与父母签订了1份《房屋产权确认协议书》,对该套房屋产权进行了确认,协议中约定父母应根据唐某的要求随时办理证件过户手续。今年春节唐某回国要求父母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父母却不予办理,唐某无奈将父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套房屋归自己所有,父母协助办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
立案法官审查案件时经过询问,得知唐某起诉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只因父母感情出现危机,女儿担心父母离婚该套房屋产权有可能被他人占有。为了让本案的家庭纠纷得以顺利解决,法官先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将家庭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员经过做双方工作,女儿唐某同意自己享有一半房屋产权,一半赠与自己的侄儿,父母在有生之年也可继续对该复式楼的第二层出租并享受该受益。
(柳莹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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