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2月28日专电(记者 张华迎)历史建筑属于公共资源,具有社会公益属性。在历史建筑中设立私人会所,不仅侵占群众利益,助长不正之风,社会各方面更是对此反映强烈。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梳理了该市的历史风貌建筑,将符合要求的168幢历史建筑纳入私人会所的清理整治范围,并规定严禁在这些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在其官网上公示了列入私人会所整治范围的168幢历史建筑清单,包括劝业场、静园、原法国公议局、原盐业银行等。其中,和平区有109幢、河北区33幢、南开区10幢、河西区和红桥区各7幢、河东区和滨海新区各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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