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今日股市 > 正文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处理依据

来源:聊城日报 2021-01-12 16:16   https://www.yybnet.net/

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历来有明确禁止性规定。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违反纪律规矩,影响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破坏社会公平。

处理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新闻推荐

上海积极推动上市国企实施“二次混改”

新华社上海1月7日电(记者何欣荣杨有宗)上海市国资委7日表示,将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处理依据)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