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死刑的吴英,迎来了一丝曙光。本色集团部分房屋产权纠纷的民事案件,将由浙江省高院发回重审。2011年11月4日,主审该系列民事诉讼的浙江省高院法官王军向记者证实了这个消息,王军称此案正在进行相关移交的程序,将发回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可他并没有透露发回重审的原因。
“假案”始末
吴英身负的这系列民事诉讼,发端于引爆吴英“本色帝国”垮塌的恶性索债事件“绑架风波”。据吴英自述,2006年12月20日,吴英被杨志昂(吴英债权人之一)等人非法拘禁,其随身带的现金支票330万元、银行卡数张,价值几十万的手表、首饰都被掳走,并被逼迫在30多份空白纸上签字。
这些拥有吴英亲笔签名的空白纸,后来摇身变为三份房屋产权转让协议、收条、吴英委托代理人证明等材料。
三份转让协议的标的是本色集团名下的多处房产,分别是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两处房产、同一区域的12处房产(下统称东阳房产),以及荆门市白云大道豪景花园的13套商品房和两层商业用房(下称荆门房产),转让协议上约定的价格分别是1680万元、1380万元、1380万元。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表示,仅涉及东阳的上述房产,吴英当初的购入价已经超过一个亿,“除非脑子坏了,才会以这样的低价卖掉。”
吴英在自述材料中表明,即使是这样的低价,也是子虚乌有,本色集团从来就没有收到过上述入款,“可以查,这么大笔钱,肯定是走银行,不可能是现金。”吴英一方坚持这是系列假合同。资料显示,合同中涉及的委托人、受让人(除杨志昂外)均为安徽省当涂县籍贯,吴英表示根本不认识他们。
2007年1月5日,杨志昂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荆门房产过户。同年3月16日,杨被依法逮捕。三个月后,杨志昂委托律师,将申请强制执行的转让纠纷案予以撤诉。记者在一份警方笔录中看到,杨志昂最终承认荆门房产买卖协议是其伪造。
而另外两起发生在东阳的房产纠纷则更为复杂。吴英正式委托其父吴永正,对这起“假诉讼”进行真上诉。2008年5月20日,金华市中院裁定,撤销上述《民事调解书》,并驳回本色的起诉。吴英随后继续进行申诉,要求辨明合同真假,并厘清房屋产权归属。
重审“利好”
该民事案件中涉及的房产,是本色集团名下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吴英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购置了大量房产,在其集资诈骗案发后,法院冻结了本色的部分资产。东阳市公安局的一份材料列明了本色的房产情况:103处房产,还有购入的房地产项目股权。
吴永正坚持认为本色的资产可以覆盖债务,但东阳市公安局在刑事案件庭审前就低价拍卖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和30余辆轿车,吴永正对此耿耿于怀。
吴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4月7日二审开庭时,吴英主动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否认集资诈骗罪,二审至今未宣判。
“刑事案二审后45天内就应宣判,最长可延长至90天。此时民事案件的发回重审对吴英是有利的。一方面,刑事案件一审宣判的罪责是集资诈骗罪,判定的依据之一是挥霍非法吸收的资金。如果能理清民事案件里的资金问题,就能给刑事案件的审判提供资金流向的证据。另一方面,民事案件本身可能错判,把这个案件搞清楚,也会使吴英案更清晰。”吴英刑事案律师张雁峰称。
吴英的三本书
根据11月3日、4日的张雁峰和吴英的会面记录,吴英显然对这漫长的等待表现出了无奈,甚至是一些恐惧。“我8月份开始写第三本书《曾经心痛,我的2011》……描写现实的残酷。”吴英说。
根据会面记录,二审刚结束的5月份,满怀憧憬的吴英开始着手写自己第二本书《我的未来不是梦》。书里,在牢里刚度过而立之年的吴英述说自己的梦想,规划自己出狱后的生活。“8月份,我已经停写这本书了,写了10多万字,没有写完。”吴英对律师说。
张雁峰称,吴英的第一本书《黑天鹅》已于去年5月份开始写,9月份写完,总共20多万字。
据人民网
在狱中曾举报当地官员受贿
东阳是金华管辖的一个县级市。和江浙其他市县一样,民间借贷极为活跃。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丈夫周红波以及多个债权人都有共识:吴英出事是因为在正确的时间选择了错误的地点。她在东阳根基太浅。
“(民间借贷)在东阳不知道多普遍。东阳这么多投资公司,要抓的话,一半的人都抓进去了。”一位女性债权人说,即使时光倒流,吴英借钱也无可厚非。“她就是年纪轻。人家资格老的,借多少都没事。”
吴永正记得女儿说过,她曾因拒交保护费而遭到本地楼氏家族的威胁。在他口中,这是一个横行东阳多年的地方势力。他还记得一段如同电影中的对白,“当时有人说,‘别看吴英现在嚣张,早晚有一天让她跪在我面前\’。”
他断言,尽管并无证据,在吴英2006年遭遇的绑架案、2008年被捕后东阳公安局低价拍卖本色概念酒店等后续事件里,楼家力量都参与其中。
2011年7月14日,当地广厦控股发表声明称,楼氏家族与吴英案无任何牵扯,也不存在瓜分吴英案后续财产之事,并指责吴永正炮制谣言。对此,吴永正哼了一声,“他们说保留追究我法律责任的权利,我正等着!”
记者曾多次同广厦集团联系,得到的答复均是负责人出国了。
吴英的一位“姐妹”在东阳开复印店时与吴英认识,她跟吴英虽然亲近,可除了借钱,从未考虑过让吴英带着自己在本地做点什么。“吴英这个人也不坏,就是年纪太轻,她真是想做点事情,但对有些人就是竞争。”她坚持说自己不知内情,可声音听起来心有余悸。
一匿名债权人说,吴英在2006年突然密集找自己借钱,说流动资金紧张,需要钱去进货。该债权人就去找别人借来钱,再以月息2分到3分借给吴英。后来吴英事发,他也被刑拘关押了。他记得自己被抓时东阳公安局的警员们半说半笑地提点:“你要是不借钱给吴英,就没事了。要不是你帮,她早倒了。”
2010年吴英从看守所里递出来的检举材料里,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根据她的检举,收受过她贿赂的湖北省荆门市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和原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副行长周亮已经落马。
曾有人向吴永正透风,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个人曾写联名信,要求法官判处吴英死刑。吴永正去向法官求证,一审法官不置可否。
2007年2月4日,吴英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登机回杭州时,被东阳公安局扣押,自此开始了牢狱生涯。在看守所里回想遭刑拘的过程,她发现了诸多疑点:在北京首都机场,东阳公安局没有出示相关司法手续、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就把她直接带到了金华看守所,并以“祝素贞、诈骗5万元”的假信息登记立案。而直到3天后,东阳公安局才发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拘文件。
另有接近吴英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看守所中,曾有人向吴英输入一些负面信号,告诉她:你的死刑肯定没希望改判了,不要再做无谓的努力。为此,吴英一度万念俱灰。2010年6月29日,在发现自己放在看守所监室内的检举和控告材料被管教私自翻看过后,她一怒之下,喝下了大半瓶工业胶水。
在2010年8月寄给父亲的一张明信片上,吴英写道:“我如今被判死刑你们家里人也有一半的责任,不听我的话,专门听别人在那里捉弄。北京两名律师我打算不要了。”
吴永正说,2007年9月,吴英在狱中用明信片给自己发来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代为处理本色集团和吴英相关事宜。但他拒绝授权东阳公安局拍卖暂扣的资产。随后,在吴英律师一再发函要求停止违法违规拍卖情况下,东阳公安局仍把本色集团的汽车、家具家纺和本色概念酒店以低价拍卖出去。
“东阳公安局在案件侦查结束后,又多次用花言巧语蒙骗我、恐吓我同意签字拍卖财产,最终我没有同意拍卖,他们就在我一审未开庭前,没有本色公司财产合法人及委托人同意签字情况下,强行拍卖了近亿元的财产,使财产缩水很多。”在上诉材料里,吴英写道。
2009年4月,吴英案一审开庭,但金华中院直至12月才让吴英看厚达50多页的庭审笔录。吴英看了几页后发现很多地方跟当时情况不对。她一开始拒绝签字。在看守所反复做工作之后,才勉强签上:“以上笔录我已看过,由于时间过去太久,开庭内容又多,具体记不清内容了,以现场庭审录像和录音为准。”
2007年2月10日,东阳市政府在东阳电视台发布公告,查封本色集团并遣散1000多名员工,成立清产核资组,清理本色集团资产及债权债务。
走在昔日本色一条街上,吴永正指着那些卷帘门紧闭的“本色网吧”、“本色建材城”说,里面的电脑、建材都已不知所踪。他质疑:“司法案件,为什么会由政府力量出面发布公告?”
当年6月29日,东阳公安局解释拍卖本色集团车辆原因说,吴英案很多债权人也知道这个情况,他们多次主动跑到东阳市公安局反映,要求警方和政府及时处置拍卖这些车辆。东阳公安局没有公开债权人的名字,但吴英在义乌的主要债权人林卫平否认此事。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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