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的共建和共享,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和整体开发,有利于统筹城乡规划、改善人居环境。自2006年试点以来,不少地方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初显;同时也处于舆论风口,颇有争议。
农业大省大兴农村社区建设热潮
2011年10月,陕西省汇编完成30个重点示范镇镇域居民区规划。山东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起步更早、动作更大。该省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制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
山东省委副书记王军民认为,由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有限,大量农村转移人口都进入现有城镇必然带来诸多问题。农村新型社区初步具备城镇的功能,规划、建筑、公共设施、教育条件等都向城镇标准看齐,有助于缓解城镇化过程中大中城市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吸引农民进社区集中居住,还可以节省大量土地,也有利于吸引农村外出高素质劳动力回流,对发展现代农业大有裨益。
湖北省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北省镇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和《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在农业大省河南,也是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是农民的梦想”
记者在河南夏邑县曹集乡冉庄村采访时感到,这里的新型社区很受农民欢迎。一排排的二层小楼整齐漂亮,大街小巷全部是水泥路面,房前屋后的垃圾集中处理。冉庄村原来是个养殖专业村,村民整体收入较高。这几年土地征用加上土地流转,村里很多农户都不再种地,
“既然不种地了,收入也有保障,农民谁不愿住新型社区?”村民冉庆桥说,“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是农民的梦想。 ”
和冉庄村村民一样,在江西省修水县新建的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内,当地2000多名深山移民搬进了这里。溪口镇围丘村村民徐桂秋说:“真像做梦一样! ”
盲目撤村并居后遗症,“被上楼”难以承受之重
如火如荼推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时潜伏着种种隐患和病症,一些地方由于财力有限,开发商资金周转不灵,加上农民上楼动力不足,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刚启动便成了 “烂尾”工程;有的建成后却长久无人居住,成了“鬼楼”。
一些实施撤村并居的农村居民存在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明显不适应。不少村民要走出社区很远种田,没地方饲养牲畜、存放农机具和晾晒粮食,地下室储粮抬上抬下很麻烦。一些农民上楼入住新型社区后,收入不见增长而生活成本增加,对此颇多怨言。
河南夏邑县香太楼村民崔秀兰算了一笔账:在村里自己翻盖一栋楼房10余万元就够了,在中心社区买一套房子,再优惠也得20多万元,靠种几亩地和打零工的收入,实在承受不起。
除了争议较大的安置补偿、上楼生活成本外,一些农村社区的相关配套,距离真正的社区还有不小的差距。
谨防社区建设“大跃进”与“一刀切”
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的农村社区历经多年发展,确实大大改变了昔日村落的落后面貌和人居环境,使当地农民过上新的幸福生活,然而,也有相当多的地方路子走偏,步子踩空。有的不尊重农民意愿,无视建设农村社区的硬约束条件,盲目规划,片面模仿,以行政化、运动式、强势推进撤村并居,恨不得一夜之间消灭旧式形态的村庄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齐划一的楼群小区。不少地方以城乡一体化名义强推“就地城镇化”,打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幌子,钻“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的政策空子,大搞圈地运动和房地产开发,捞取土地财政,炮制形象工程和发展政绩。
2014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调研后发出预警: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三个严禁: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严禁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以“管委会”等机构取代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安居必先乐业:先就业,缓“上楼”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介绍,从各地调查情况看,愿意搬、无力搬和持观望心理的农民各占1/3。农民反对的不是新型农村社区,也不是城镇化,他们不满意的是在收入不高、就业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赶农民“上楼”。最好的办法是让农民先就业,缓“上楼”。
专家建议,可借鉴日本经验,发展六次产业,使传统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例如农产品的品牌化、直销店、饭馆、观光农业等。
“社区+产业”融合,是各地新型社区建设探索出的一条可行之路。
摘自《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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