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前赵作海家刚盖的新房,现在已经破败不堪,无人居住。新华社照片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10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商丘市委高度重视“赵作海”案,并对查究追责、赔偿和“碎尸案”侦破等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处理好“赵作海”案。他说商丘市已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近日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称之为“佘祥林”案的翻版。
事件发生后,商丘市随即召开了由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成立商丘市处置赵作海案件工作组,对依法纠错、立案调查碎尸案等及时研究。二是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向省高院汇报,抓紧依法纠正并主动赔偿。三是商丘市公安局要抓紧对无名男尸作DNA鉴定,确认真实身份立案调查。四是商丘市检察院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原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月9日上午9时,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据记者了解,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培军,现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财处处长。案件负责人丁中秋,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案件负责人罗明珠,现在商丘市公安局纪委工作。
商丘市检察院当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已经于数年前先后离开检察院,目前在商丘市的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商丘市法院当年该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和审判员胡选民,目前都还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其中,张运随现在年龄接近退休,基本不到单位上班。胡选民最近在医院住院。
家属提请国家赔偿不低于50万
“既然已经承认错了,赔偿当然是应该的。”9日,赵作海叔叔赵振举证实,赵家已经向政府提出赔偿。但究竟是什么标准,最终能赔偿多少钱,他心里没有数。他说,家属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按照国家规定,赔偿标准为每天127元,另外节假日的赔偿标准为平日的三倍,最终的赔偿金额应该不少于50万元,大约在70万元左右。
“赔偿多少钱,都不能洗去他10多年的冤屈。”大姐赵作兰说,自从弟弟被判刑送到监牢后,他4个孩子在母亲改嫁后,经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孩子还受到村里人的歧视,一直不敢回家,有时候,到她这个姑姑家也是偷偷摸摸的。
“你问问这村子周边方圆几十里,谁不知道这件事。”她说,家人都在村里抬不起头。
赵振裳今年58岁,一直孤身;赵作海今年57岁,有4个子女,其被抓后,妻子改嫁,带走了两个子女,剩下两个交给赵家的亲戚抚养,目前大儿子已近20岁,外出打工去了。赵振裳逃亡后,家里的房子被推倒,瓦片无存;而妻子走后,赵作海的家也空了,2001年以后,房子便无人居住。
记者在赵作海家看到,屋前荒草齐腰,屋内蛛网层层,一片狼藉。
为何一错再错?
商丘市警方向记者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有些疑点确实没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警方确认无头、无四肢尸体为赵作海所杀后,没有追查凶器,也没有确定凶器所能造成的伤痕是否与尸体的伤痕相符。
二是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警方先后做了四次DNA都未确定死者身份。所以,警方把尸体确定为赵振裳,有主观色彩。
三是当时警方根据残尸,对死者身高进行了确定,为1.70米。但实际上,失踪的赵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
此后,警方两次将该案移交商丘市检察机关后,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卷,要求“补充侦查”。
在清理超期羁押的案件时,检察院提出:公安向检方移卷,要提供DNA的鉴定。但由于DNA鉴定没有结果,检察院最后放弃了这一疑点,进行了公诉。
再从法院环节来看,从2002年11月11日公诉,到当年12月5日判决,该案的审理在法院仅经过20多天。
在法院庭审时,赵作海和他的辩护律师都否认了杀人一事。但法院认为,赵作海曾经在公安环节做了9次杀人的笔录,所以当庭否认未杀人不可信。这样,“赵作海”案失去了最后一次纠错的机会。
新闻推荐
本报讯 5月10日下午5时许,三男子在新港城十字附近一个停车场持枪收费,一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群众制服,其他两名持枪逃走。经过公安机关的严密侦查,逃走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于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