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 ,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 ,认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 ,该案原告民事诉
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
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 ,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 ,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张显26日上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 ,按照此前预期 ,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 ,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 ,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 ,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 ,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 ,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今天下午 ,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 ,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一 、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二 、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 、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三 、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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