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通讯员卢桂巧晚报讯2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的被告席上坐着一对母女:女儿原是一名公安民警,却以做汽车生意为幌子高买低卖,不计后果地做了3年多赔本买卖,骗取了43人次的投资款,借款高达2825.6012万元!庭审中一些群众当场表达了自己上当受骗后的愤慨。
以做汽车生意为幌子行骗
“非法占有不一定是指其把这些钱花了,像她这样也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赔本生意,注定越做越亏,有着无法填补的亏空,仍大肆‘借钱 ’,放任其后果产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查明:2007年到2009年9月期间,市公安局原青年民警李某为偿还个人债务,谎称能通过内部关系买到每辆低于同期市场价3000元到5000元的柳产五菱系列汽车,通过以下方式骗取他人钱财—— —一是以做汽车倒卖生意需要资金 、合伙做汽车生意等为由,许诺支付高额利息或平分利润为诱饵,有时她说每辆车付3000元利润;有的她允诺10天为一周期,支付被害人7%利润;有的则说每月付15%利息;有的为每3天到15天为一周期,支付2000元至1万元利息,骗取他人借款 、投资款。
二是以能买到低于同期市场价的柳产五菱系列汽车为由,骗取他人的购车款。
三是让丈夫韦某(另处理)和自
己母亲 、柳机退休职工麦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手段,骗取他人借款。其中李某直接骗取被害人借款 、投资款 、购车款共2201.764万元;通过麦某和韦某骗取被害人借款623.372万元,共计2825.6012万元,全部无法归还。有43人次上当受骗,其中被害人曾某就被骗借款480万元,堪称被骗数额之最。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麦某变相非法吸收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步步亏空还拖母亲下水
庭审中李某说,她学过法律,开始还幻想着可能会中奖,一夜暴富。
打给被害人的借条她也随手扔在车上 、办公室,甚至大部分不记账。哪些是被害人的本金,哪些是利息,她分不清了。可眼看着步入恶性循环的圈子,亏空窟窿越来越大,一天天拖延 、拆东墙补西墙也无济于事,被害人纷纷上她家和单位讨债,有的甚至让她一天还几千元才肯放她回家,她开始恐惧,即使编造谎言,耽于梦里,也总有梦醒时。
“我个人失去自由不算,还害了家人,他们也要替我背负巨额债务,还有我那年幼的女儿。我母亲没错,她错就错在太信任我……”李某和麦某没请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表示愿用其所有来赔偿被害人。
麦某则当庭几度落泪:“她是我女儿,我信任她,以为她做生意赚钱,没想到……”麦某说,直到她识破真相,才通知女儿的单位去抓女儿,“我对不起我的亲友 、邻居 、工友,人家好不容易从牙缝里存出来的钱……不管关我多久我都接受……”麦某以为女儿真能像其所说的,每辆车能赚上三五千元甚至更多,可实际上女儿虽然过手的汽车数量多,但商家也只能以每辆车低于市场价200元到500元的价格卖给她。而她 转过背则把每辆车以比市场价便宜三五千元的价格销售出去,做的真正是不赚反亏的赔本买卖。她的家庭收入没有明显好转,李某也只是偶尔带母亲麦某出去吃饭,给其一些小钱零花而已。
按时付利息借钱很“讲究”
麦某对被害人的相关账目一笔笔记得很清楚,开始麦某还能按时付利息给被害人,光利息就付了许多。麦某还表明,如果被害人的钱来历不明或家里有吸毒者,那些钱她不要。而随着亏空的窟窿增大,李某所需资金随之增大,麦某又帮其发动被害人“发展下线”,向被害人亲友借钱,结果被害人的外地亲戚也纷纷通过麦某借钱给李某。“存在我这里,准时发利息。”麦某这样说。
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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