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10月24日至11月25日,由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符合3个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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