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江苏丰县12月13日电】 江苏省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下午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县校车侧翻事故处置情况。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12日下午,丰县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校车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约17时45分许,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当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
截至13日中午,,尚有8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
教育部:
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针对12日下午江苏徐州发生的接送小学生校车事故,教育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部长袁贵仁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并作出部署,决定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安监总局:
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客车赋予其必要特权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在新华网参加访谈时说,校车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黄毅说,近一个时期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让人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需要在校车的安全管理上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他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效能要更优于其他客车。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校车制造、运营和管理等问题涉及很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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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一货车与校巴相撞
致37名小学生受伤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获悉,该镇12日发生一起货车撞校巴事故,送院治疗的37名小学生均无生命危险,目前尚有7人留院治疗,其中1人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有望14日早转到普通病房。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校车司机均被带到当地交警部门,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乐从镇政府提供的通报称,12日6时30分许,司机曾某驾驶的湘EA5012号重型自卸车由西向东在乐从镇黎湖工业区工业大道行驶,当行至汇龙刨花板厂对面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经过该路口、由芮某驾驶的粤E14520号大型专用客车(乐从颖林水藤小学校车)发生碰撞,校车上有61人,其中小学生59人。当时送院治疗37名小学生,最终留院治疗7人。
乐从镇政府通报称,颖林小学校巴核载69人,当时实载61人,并未超载,同时车辆合格,驾驶员持有效驾驶证件。发生事故的货车和校车,被转移到黎湖工业区一停车场内。
评 论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随风逝去,一张张可爱的笑脸不再绽放,一个个幼小的心灵中埋下阴霾,接连发生的农村校车死伤事故正在像各地频发的矿难那样折磨着我们的心灵。
笔者认为,在国家已经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校车安全走向法制轨道的背景下,各地尤其是农村要刻不容缓地提高对校车安全问题的重视,地方政府领导、校方领导和校车运营公司要真正对孩子们的生命负起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相关部门要对已经发生的校车惨剧严肃问责,以儆效尤。要用雷厉风行、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的清查和问责为农村校车死伤事故踩一脚急刹车!
面对15个学生付出的生命代价,相关责任人要如何承担责任?而据有关部门此前统计,在今年各地相继发生的校车事故已造成上百名学生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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