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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索要20万赠款八成半网友认为药家不该给

来源:绵阳日报 2012-02-17 05:17   https://www.yybnet.net/

网友围观

本来让人同情现在让人反感

与药家鑫犯案之初,“世人皆欲杀”的舆论风潮相比,这次索款风波几乎让舆论风向发生逆转。从一些网站的反馈可以看出,支持药家的明显增多。

@BAKA吞:当初社会舆论口诛笔伐让药家鑫一命抵一命,张家也是凭着一身的硬气拒绝了“带血的钱”,后来杀人者偿命,尘埃落定后是社会的反思,结果现在突然脸一翻又来要钱了,各种理由,各种苦逼,各种不厚道。这年头有些人的道德已经没下限了。

@沧海一颗栗:1.药父当初愿意给钱,说穿了就是为给儿子买命,这个天下人都知道,现在儿子命没了,仍要求父亲付钱,无情;2.药父的确承诺过赠与,但张家也已明确表示拒绝,为何只允许后者反悔不允许前者?无理;3.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有的要求,无法。

@北青张天蔚:我坚持曾经的观点:张显在药家鑫案中,起到过最恶劣的作用。他煽动仇恨、火上浇油,把一桩刑事案件锁定为阶级仇杀,消费公众的正义感以达到私利的目的。如今他因索要药家20万元而被公众识破,遭人唾骂。我更希望公众能记住教训,今后理性对待公共事件,别再被这种搅屎棍子蛊惑和利用。

@武志红:张显同学带着受害者家人去药庆卫家索要20万元。之前药庆卫为儿子求情,送去20万被张家拒绝。张家和张显太过了,受害者并非永远有理。实际上张显一直都很过,他一直是在借此事表演,将自己渴望被关注以及内在的仇恨等借此事投射出来。张显的游戏,让我们学会中正地看待此事,而不要将药家视为魔鬼。

话题

1、药案波澜再起 张家上门要捐款

要是评选龙年开年以来的最大闹剧,那么张妙的家人追索已经放弃的20万元赠款将理所当然地当选。

近日,药家鑫案再起波澜,因为受害者家属在当初拒绝了药家人的捐赠后,又突然索要20万元赠款。张家称要钱是因无法支付张妙母亲的医药费,而药家拒绝了这一要求;日前此事又有新进展:张妙父母通过张显微博发布声明称,如获药家20万元赠款将分文不留,“全部捐献给当地农村贫困儿童”。

2月7日,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家人公开声明: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称将于翌日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这一“声明”的载体是代理人张显的博客。

2月8日,张显及张妙家人前往药家鑫父亲家索要20万元赠款,因言语不和,与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肢体冲突,随后被当地警方带至派出所讯问。

在药家鑫尚未被判死刑前,药父提出要给张妙家人20万元,但被张家拒绝。当时,张妙一方的代理人张显喊出了药家鑫案中被广为传播的话:“我们再穷也不愿要药家的钱,因为有血的钱不能要!”这种穷不夺志的豪言壮语感动了无数的听众,人们为之慷慨解囊。多家媒体称,资助张妙家人的款项达到数十万。

在张妙和药家鑫血干不久,张显就帮助张妙家人宣布要回药家的20万,实际上等于宣布:有血的钱我们照样要!并且为了这20万,双方人员还发生肢体冲突……

律师说法

2、赠与合同关系并不成立

张显要钱的理由是既然药庆卫“赠与20万元”的微博至今没有删除,药家就应“信守承诺”。“他这是在偷换概念。”律师兰和驳斥张显的说法,他说,“药家曾给过张家20万元,但张家不要,硬退了回来,这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药庆卫发微博,只是表明他曾做了此事。”兰和说,事实上,双方并没有对此赠与行为签署书面合同,“我认为,药家给张家‘赠与款\’于法无据。首先,不该给,所谓的赠与合同因受赠方拒绝而不成立;其次,不必给,药、张无合同关系,无给付义务;第三,不能给,给是道义,不给也是天经地义。”“给还是不给,药庆卫说了算。”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吕恩相表明观点。他认为,药庆卫称“20万元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这说明在张家退赠之后,药家对再次赠与是附有条件的“确实需要”。张家欲接受该赠与,需要证明“确实需要”。药庆卫微博所载内容,只是其发微博时的“意思表示”,改变意见不一定非得需要删除。张家说赠与是“有条件的”,现在药家鑫没有从轻判,说明这个条件没成就,张家怎么还好意思索要药庆卫的赠与? (综合)

媒体观点

如何判断网络真相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如何在谣言、误报漫天飞舞的公共空间辨明真相和是非,如何避免让弥散在这个国家的怨气侵蚀我们的理性判断?如果在下一个药家鑫案当中,我们再次被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所迷惑,被潜伏于我们心底的愤怒、仇恨的情绪所煽动,那么我们便在无形之中变成了帮凶。 ——《经济观察网》

张家在放弃了主张民事赔偿权利之后,却又高调讨要“赠与”,既显得没有章法,还有点像是要陷对方于不义的道德绑架。 ——《新京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否包括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法律制度应有所反思。从国家层面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的构建,把生活极度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的亲属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当是“药案”留下的思考。 ——《广州日报》

被张显拿来当枪使的,难道只有张妙的家人吗?想想当时的媒体、当时的舆论,还有社会大众,在张显的鼓动下,对药家鑫可说是人人喊杀;当我们现在嘲笑张妙一家被张显当枪使的时候,人们是不是先嘲笑一下自己呢? ——《青年时报》

受害者不能沉默,受损者不能屈膝,但有时,或许可以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来化解矛盾。的确,我们不能以旁观者的立场要求当事人的理智,但至少,我们可以更好地抓住转机,阻止这一承载着公众焦虑的案件向社会举起“第九刀”、“第十刀”。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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