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不乏各类校车及社会运营车辆造成的学生、幼儿群死群伤事故。当前,国家正在致力解决校车安全问题。2012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一些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带来了关于校车安全的真知灼见,传递、汇聚民意民智,努力打造“移动的安全校舍”。
根据教育部门2011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在校学生1.8亿人,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共28.5万辆,但其中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只有不到3万辆。换算一下,我国平均每6428名中小学生才拥有一辆专业校车。在这种供需缺口巨大的背景下,校车怎么不超载?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解决校车问题目前没有财力‘硬障碍\’。”
“国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明确投入的总量和方式,尤其是中央和地方的投入比例。”一直力推立法促进校车安全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了一个方案:发达地区由中央政府负责30%,地方政府负责70%;中部地区各自承担50%;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负责70%,地方政府负责30%。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要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遇交通流量大或者在停靠站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上下学时,交警要指挥其他车辆停车避让。凡是不避让校车导致事故的,其他车辆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周洪宇代表对公安部门的这一做法表示欢迎,他还进一步提出:“校车特权应当高于公交车,要和救护车、消防车等有一样的特权。”
施杰委员认为,应当防止盲目撤点并校。地方政府应把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农村地区撤点并校的重要考虑。没有安全的校车、适合的道路和监管机制,不能撤点并校。
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对记者表示:“去年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死的都是农村孩子。这主要因为农村孩子的出行需求大,这几年撤点并校又‘大跨步\’,一些地方没有经过认真调研,也没有按照让孩子就近入学的精神来统筹安排,这显然是不科学的。此外,农村道路资源和基础设施也没有跟上。”
全国政协委员何水法建议,应通过立法确立校车制度并随之颁布与校车营运、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祖国的“花朵”健康安全成长。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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