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敖帅昌
业主在告示上写上“请盖公章”。
在被业主指出物业公司并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且所收取的水电公摊费、电梯运行费以及太阳能应用安装费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并已诉诸媒体报道之后,物业服务中心非但没有反省自身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和向业主作出必要说明,反而张贴告示质问业主“良心上过得去吗”——近日,福盛家园小区的业主反映,经本报报道之后,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在电梯间内张贴了一份题为《拖欠物业费侵害了谁的利益》的告示,矛头直指“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称一旦物业撤离“小区将是垃圾成堆,恶臭漫天,蚊虫肆意的局面,这世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却对报道涉及的收费项目合理与否不置一词。
小区收费混乱
3月12日,本报对福盛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并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以及小区内通讯设施安装工程费用已包含在楼房的成本价格之内,然而最后还是被摊派到了各业主的头上;太阳能光伏发电路灯12万元的工程,变成了普通路灯并且业主仍然得为电费买单;物业自身的用电(门岗将线牵到外面进行充电、办公用电、工人宿舍用电、饭堂用电、冬天取暖夏天空调用电等)应由物业自身承担,也放到了业主的公摊之内;业主给电动车充电,物业已经收取了每月二三十元的电费,然而电动车充电所损耗的电量仍然继续由业主公摊等多项重复收费嫌疑(详见《北部湾晨报》3月12日11版)。
然而,据业主陆先生报料称,在本报报道后,物业服务中心非但没有对报道中所指出的问题作出任何回应,反而在电梯间贴出告示,顾左右而言他,称“有少部分住户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置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于不顾,实在让人气愤。
物业回避业主质疑
17日下午,记者来到福盛家园小区,在A4栋的电梯间内看到了《拖欠物业费侵害了谁的利益》,全篇并无只言片语涉及本报披露的物业收费问题,只是控诉“少部分住户”拖欠物业费,“以为这样可以享受同样的服务,其实相反,就像人家出去吃饭,说好了AA制,可到付钱的时候,你不交钱,却说饭菜质量不好,一次、二次,你不交钱难道让别人给你垫钱,让你想用大餐,试问你良心上过得去吗?”
随后,物业又细数了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可能造成的包括各种设施不能及时保养、服务质量下降甚至一旦物业撤离“小区将是垃圾成堆,恶臭漫天,蚊虫肆意的局面”的结果,称“这世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
据业主郑先生透露,2012年9月3日,该小区A3栋的一位业主对物业收费提出质问,要求公布公摊等收费情况,结果遭到了停电停水,直到去年春节前北区住建局、经适房领导小组等部门组织召开了协调会,才恢复了该住户的水电供给。在去年底的协调会上,业主提出的多个实质问题,对方均以“要回福建过年”为由,承诺开年再答复,然而直到现在仍不见下文。
至于“部分住户拖欠物业费”的问题,业主陆先生说:“上次开会已经明确了,只要搞清楚账目和公摊明细,大家马上交,可是直到现在一直没有回复。从交房到现在一年多时间,物业连个执照都没有,收的一切费用也都只有手写收据,没有正规发票。”
因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该小区物业部一直为业主诟病。记者注意到告示的落款是“福盛家园物业服务中心”,并无物业公司名称,也无物业公章,有业主用签字笔加上了“请盖公章”几个字,让人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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