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达县接连发生两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然而案发后,两名肇事司机都选择了驱车逃逸。但是他们没想到,交警仅用了2个小时就逮住了他们。
无证驾摩托撞死路人
6日晚8时许,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称,达县檀木镇加油站附近公路边的水沟里倒着一名已经死亡的行人,疑似交通事故导致死亡。
接到报案后,大队领导涂芸、郑旭以及特勤中队长刘松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虽然躺在路边的水沟里,但公路上却残留着一些血迹,且地面上还遗落着一些车辆碎片。通过对车辆碎片的比对,民警很快发现,嫌疑车辆系一辆两轮摩托车。
“很明显,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涂芸立即指挥民警兵分三路,一路继续勘查现场,一路负责调查走访,另一路民警则迅速对嫌疑车辆进行追击堵截。当晚10时,民警在檀木镇街道将肇事车辆挡获,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刘某在接受民警调查时交待,由于自己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将行人撞倒致其死亡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驾车逃离了现场。
长安车撞伤人不施救
4天后,又一例交通肇事逃逸案在达县石桥镇发生。10日晚22时,有市民向交警二大队报警称,石桥镇转盘处一辆面包车将一名行人撞倒在地导致受伤昏迷,但面包车却径直离开了现场。
获此情况后,交警二大队立即与当地及相邻派出所取得联系,在沿途设卡堵截肇事车辆,并对肇事车辆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追缉。随后,交警通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一名目击证人。
然而,由于事发突然,这名目击者唯一能够记住的肇事车辆特征,就是那辆白色面包车的车牌号码中有一个“圈”。一个“圈”?有可能是0,或者是字母Q、G……但是这个线索,无疑缩小了对肇事车辆的排查范围。
次日凌晨1时许,办案民警通过连夜追击,在达县五四乡发现了一辆牌照为川SG6665的长安车,将其拦截下来检查发现,这辆长安车的前挡风玻璃已经破碎,且车头处的转弯灯也已脱落,与事故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十分吻合。
经审查,司机李某交待了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据悉,李某驾车撞伤行人不施救的这一恶劣行为,导致伤者在事发50分钟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两名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报记者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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