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举报材料真实可信,3名举报人做足“功课”,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请教专业人员,最后实名向税务机关举报;
■达县地税稽查人员调查走访近一月,查证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认定被举报建筑开发商涉嫌逃税35万;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建筑开发商无从狡辩,迅速补交欠税,并被依法处以相应数额罚款;
■亭子税务所跟踪管理,对开发商尚未出售的21套商品房和13间门面,待出售后及时缴清相应税款。
实名举报 开发商偷税百万
今年5月初,市地方税务局收到一封举报信,3名达县大树居民实名举报建筑开发商李某某打着改建大树林业站危房的招牌,做开发商品房的买卖,偷逃国家税收达100万。
举报信中称,李某某改建大树林业站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办公楼,建成8+1楼房,其中商住房3380.7平方米,门面5个243.44平方米,且紧邻还有另改建楼房。现该房屋、门面已全部面向社会出售,而非林业站职工购买,实质上不是改建事业单位危房或单位职工集资房,其行为产生不合法收入,与相关政策规定不适,偷逃相关税收达100万元。
接到举报后,市地方税务局迅速将举报信转至达县地方税务局,市、县地税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指派达县地税稽查局迅速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通报举报人。
走访调查
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达县地税稽查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吴志均为组长,杨海军、周明芬为成员的专案组,就举报内容展开调查。
专案组成员随即展开秘密调查,前期确定从管理单位亭子税务所查阅被举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入手,发现这处联建工程由市内某建筑公司承建,李某某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该联建工程拆迁原大树林业站办公楼以及当地居民滕某某、苏某某、张某某房屋,由李某某出资修建,工程估算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共建住房36套,门面13间。目前其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墙装饰、水电安装等附属工程。
然而,专案组成员调阅税收征管资料发现,李某某前期已申报缴纳了15万余元的相应税款,查询建筑公司银行资金流量也未发现该项目房屋存在销售收入。难道举报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专案组成员再次前往大树对该联建开发工程实地勘察,多方询问知情人,获悉该联建工程已销售房屋15套,收取定金均以现金支付,部分买房者正在搞装潢。为取得详实的证据,专案组成员数次上门拜访买房者,终于做通了15户买房者的工作,将其购房合同以及相关收据提供给专案组。
根据调查走访结果,结合相关证据证言以及相关资料,专案组综合分析判定,举报信中所述内容基本属实,李某某涉嫌逃税。
对话开发商
无从狡辩补交欠税
“为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可信,举报人曾调查掌握了联建房的基本情况,还请教专业人员有关税收征管政策,最终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据专案组成员介绍,他们曾与举报人秘密联系过,举报人所提供的销售情况与他们所掌握的完全吻合。
“是该到会一会开发商的时候了!”5月下旬,专案组先后两次传召涉税当事人李某某。在大量的证据证言面前,李某某无从狡辩,不得不承认举报内容真实,并配合专案组对已实现的税款进行清算。随后,李某某按照税收相关规定缴纳欠税35万余元。
据悉,由于该处联建开发工程尚未整体竣工,其准确建筑面积相关部门还没验收,房屋仍在销售过程中,达县地税稽查局近日已将该案移交税收管理单位——亭子税务所对后续税款跟踪管理,确保开发商销售余下的21套商品房以及13间门面时,产生的相应税款及时缴纳入库。
(尹修轩 吴桂南 本报记者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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