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卉 实习生陈慧钰
城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纪律的保障。今年以来,邕宁区纪委监察局创新查办案件的“三四三”工作模式,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截至7月份,共立案1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8万余元,成效显著。“三四三”工作模式到底“新”在哪?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三”个机制
为查办案件提供保障
要想提高办案效率和力度,首先需要一个完善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邕宁区纪委监察局高度关注查办案件工作,实行重大复杂案件由纪委书记直接抓案、分管副书记全程参与办案、纪委常委分案办案的工作体系,有效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同时,该局还牵头城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案态势。
对于一些大案要案,该局以“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要求,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包案、分管领导全程参与指挥协调,并加强案件查办过程的督促检查,切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四”个严查
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一直以来,邕宁区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严惩腐败分子、严肃党纪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部位和民生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说到贪污腐败等案件,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小官大贪”。“小官”一般工作在基层一线,发生的贪腐案件就在群众身边。邕宁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利益着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通过查处新平村党支部书记苏某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贪污受贿、公曹村4名党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弄虚作假侵占国家补偿款等案件,不仅挽回了群众的合法利益,而且在基层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个统一
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邕宁区纪委监察局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创新惩防体系建设。
首先,坚持办案力度和安全文明相统一。在办案的同时建立起包括信访、办案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及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其次,坚持严肃执纪和保护干部相统一。对于违纪情节轻微的干部,看其表现给予适当处理;经核查举报内容不实的干部,通过适当场合和途径给予澄清和消除影响。第三是坚持查办案件和剖析整改相统一。在平时的工作生活当中,通过剖析教育系列腐败案等典型案例,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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