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解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即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同时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界专家指出,国家赋予公民充分的言论自由。但即便如此,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国家刑法均规定有“诽谤罪”。
新闻推荐
“一千多万名公民的个人信息被犯罪嫌疑人掌握,这是多么可怕的概念?”今年8月,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历经大半年时间,侦破一起特大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从犯罪嫌疑人手中查获一千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