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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 那些 不给20万,“负面材料”就上网

来源:达州晚报 2013-09-09 15:08   https://www.yybnet.net/

“我看仲伟他们名头不小,又是‘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什么的,顶着全国人大、中纪委一大堆中央部门主管网站的头衔。而且我们企业形象好不容易做起来的,虽然知道他们纯属捏造虚构,但花钱买平安吧,我们还是服软了……”9月6日,江苏徐州,受害人代表、徐州经济开发区某地产公司经理魏某言语中充满愤慨,又透出几分无奈和懊恼。

日前,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警方在徐州侦破“8·19”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4个涉嫌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被打掉,虚构“中央主管”背景的“社会焦点网”等11家非法网站被查处。

今年6月初,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楼盘经理魏先生收到一份十几页的传真文件,对方自称“社会焦点网”的赵记者。传真件内容指控该楼盘未建先售,违规明显,“问题很严重,请核稿”。

虽然公司并不存在违规问题,但魏先生看到这份触目惊心的“指控”材料,还是心有惴惴。加之材料最后还写道:“如果不联系,将此稿发至‘社会焦点网\’,并抄告人大、纪检等相关部门”。魏先生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社会焦点网”看上去来头不小。其网站介绍一栏显示,“社会焦点网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是中国最富价值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网站还自称致力打造“党政部门决策参考及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渠道。”

很快,赵记者又来电,称“如果不给20万元,将把材料发到网上,引起网民关注,企业形象就完了”。几经周折,魏先生最终花了10万元“摆平”此事。

其实,魏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2011年5月以来,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多家单位接到“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网站发来的传真信件或自称网站记者编辑打来的电话,称采写了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负面新闻,要求出钱摆平,否则将在网站进行刊登炒作。一些被敲诈单位从维护形象、消除影响角度出发,多以花钱消灾的方式解决事情。

另3个犯罪团伙也被一网打尽

在侦办仲伟等人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时,徐州警方顺藤摸瓜,又分别破获了以樊宇肖(女,43岁,江苏南京人,自称中国地方新闻网江苏频道负责人)、鞠俊(男,32岁,江苏南京人,自称某电视台外派江苏摄制组负责人)等人为首的另外3个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团伙。

经初步审查,仲伟等4个犯罪团伙,分别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枪手加工材料、网络推手炒作、网站管理者发帖删帖、幕后策划者实施敲诈勒索的完整链条。这4个团伙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均利用自建或租用的所谓“权威”网站,假冒记者的身份,先在网站发帖或将拟发的帖文传真给被敲诈对象,以要求核稿为名施加压力,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得手后,再进行删帖或承诺不予“报道”,有的还会在其网站进行所谓的正面宣传。为掩人耳目,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勒索钱财时还以所谓“赞助费”、“广告费”等形式给受害方开具票据。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犯罪团伙为了更有效地向被敲诈对象施压,刻意虚构“显赫身份”。他们伪造大量五花八门的“新闻工作证”,编造“合法”的记者身份,并在自己的名片和核稿函上醒目地印上网站由诸如全国人大、中纪委等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字样。

目前,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2011年5月以来,他们作案120余起,涉及7个省27个城市,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震惊!“爆料人”来自地方宣传部门

掌握相关案件线索后,江苏省公安厅立即部署徐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缜密侦查,一个以仲伟、窦玉刚为首的自建网站假冒记者、疯狂实施敲诈勒索活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查明,仲伟,男,45岁,江苏省金湖县人,中专文化,原先在《今日中华》杂志(中国今日焦点网)工作,其间接触到了网络这条生财之道,便开始借敲诈大赚“黑钱”。2010年以来,仲伟相继注册了“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社会网”、“时代焦点网”、“今日视点网”、“现代焦点网”等六家网站,自任网站负责人。此后,仲伟伙同他人,假冒记者的身份,以在网上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新闻为由,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疯狂实施敲诈勒索,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北、贵州、山西等地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而窦玉刚的身份更是让警方震惊。他48岁,江苏徐州市人,大专文化,当过中学老师,后在徐州经济开发区政宣办工作。在仲伟犯罪团伙中,窦玉刚承担了主要爆料人的角色。2011年以来,窦利用在政府宣传部门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向仲伟爆料供其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并以中间协调人的身份出面“摆平”事情,与仲伟瓜分敲诈勒索所得。

除了“一起发财”,窦玉刚还有其他目的:他养着两名情妇,敲诈所得大部分都用于此;他屡屡“爆料”再出面“灭火”,是为了打造一个“有本事”的形象,为自己将来提拔积累“政绩”。

团伙之间,彼此勾结相互爆料

4个团伙虽然相互独立,但有时又相互爆料,共同或者分别实施犯罪。办案民警孙睿解释说,所谓相互爆料,是指某团伙利用一个爆料内容实施敲诈勒索后,将爆料再提供给另一个团伙,另一个团伙再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如在敲诈江苏淮安一单位时,仲伟向樊宇肖提供所谓该单位存在商业贿赂的信息,樊宇肖直接根据仲伟的爆料整理出一篇稿件,并给该单位发了一份“核稿函”,要挟对方称如不花钱“处理”将进行网络炒作。后通过所谓“赞助费”的形式,两人平分了敲诈得手的2万元。

轻松自建网站,暴露监管漏洞

警方表示,这些犯罪团伙除了利用被害人花钱消灾的心理外,他们轻易自建空壳公司、自建网站也暴露出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2012年,仲伟以2万元价格请代理公司出资、验资,又成立纬业焦点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是一家空壳公司,却每月以300元的价格请代账公司做账、开票,成为其网络敲诈成功之后走账的重要平台。开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设网站。

专家表示,虚假注册开公司、轻松自建6个网站,暴露了网络监管方面的不少漏洞。在网上,不法分子以较低成本即可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严重,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假记者

山西 诈骗50万判10年

2012年9月,杨俊林自称是记者,以调查山西运城市绛县紫金山路开发中暴力拆迁赔偿款分配不均一事为由,接受当事人现金3万元。2010年,杨俊林自称中国焦点杂志社社长,以能解决征地赔偿问题,骗取杭州居民夏某某30万元。

日前,山西绛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俊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50.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重庆 3年敲诈19次

“有人举报你违规生产,给点好处,我们就不通知有关部门查处。”一伙打着“记者”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犯罪分子,在3年间,向小企业、小作坊敲诈勒索19次,勒索钱财67000元。日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假记者案。吴某等10名冒充记者的不法分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湖南 家藏发票近200万

今年8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一名以“记者”身份在网上形成一定知名度的网络造谣者。

该嫌疑人名叫格祺伟,男,1984年生,无业,持现代消费导报证件,打着多家媒体、网站“特约记者”的旗号,炮制了“衡阳市石鼓区请200余黑社会暴力拆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已黑社会化,出动大批保安和黑帮对患者家属进行围殴”“衡阳地税副局长23万天价分手费”等失实网帖。通过搜查其住处,公安部门已获取其在各个部门敲诈所用的报销发票近200万元。

连云港 “黑记者”案公诉

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间,李德勇等人先后在江苏、山东等地,利用《购物导报》记者或以非法购买的《中国法制监督网》、《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人民在线网》采编等身份,以调查采访或曝光企业环境污染、非法征地等为由相要挟,单独或交叉作案多起,索取相关单位财物10余万元。

今年2月18日,李德勇等人的行为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连云港警方迅速将这些“黑记者”抓获,目前李德勇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提起公诉。(据《现代快报》)

假记者建“中央主管”网站敲诈120多起

4个犯罪团伙两年捞了300多万,更令人震惊的是,“爆料人”来自地方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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