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女子在公交站台搭讪一名中年男士,并将其色诱到出租屋内,偷拿1万元现金后逃之夭夭,不料6天后被该男子在街头撞见。经通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42岁的蔡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25日中午1时许,蔡某在达城红旗旅馆公交站台处,看见张先生独自一人在等车,便主动上前搭讪,暗示张先生可提供特殊服务,张先生便来到建华巷的租房内。随后蔡某趁他不注意,将其携带的1万元现金偷偷拿走,并谎称“我肚子好疼,先出去买点药,你等我几分钟”,然后转身离开了出租屋。
张先生在屋内见蔡某迟迟不归,顿时生疑,马上检查财物,发现万元现金被盗走,立刻报案。6天后,张先生在街头意外撞见正在寻找作案目标的蔡某,当即将其扭住要求还钱。蔡某通过转账退还了所盗的1万元,后被接警赶来的警察抓获。
(刘西川 王大武 本报记者 刘艳)
新闻推荐
“垃圾丢垃圾,丢在车厢里。人渣丢残渣,丢脸丢到家。你缺爹少娘没教养”——上海公交司机难忍乱丢垃圾,在车内贴过激标语。“你妈已经死了,我不是你亲妈”——沈阳女子为培养女儿独立性,“诈死”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