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年仅13岁的女孩王某酷爱网聊,在一次网络聊天中结识了一男网友,没聊几天,这男网友就提出见面,涉世未深的王某欣然赴约,殊不知这次见面却成了她的噩梦,男网友多次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近日,男网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1月9日晚上,酷爱网聊的王某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登录QQ,刚一上线就有一个陌生号码请求加她为好友。这个陌生的男网友自称在隆林开了一家服装店,并邀请王某有时间可以来服装店玩。没过几天,二人便约定见面,男网友还专门交代王某带上户口簿。1月12日,两人在隆林的一家商场见面,见面后男网友便带着王某在该县城游玩,傍晚时带着王某用其户口簿在某旅馆登记住宿两天。期间,男网友在该旅馆内多次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男网友梁某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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