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宣判后韩磊被带离法庭。
当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韩磊、李明故意杀人、窝藏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月25日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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