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贪小便宜的徐某以300元低价买下被盗摩托车,后在使用摩托车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法院依法判处罚款5000元。
原来,在今年4月初的一天,徐某经过市区中山一路某单位楼下时,见王某正在该处兜售一辆无牌号、无购车手续的女式两轮摩托车。徐某见车辆完好,贪小便宜的他就以300元的低价买下。5月7日,徐某在使用该车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40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查获的摩托车退还被害人吴某。
近日,右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韦茗胧
韦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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