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群 记者 刘蔼岚)11月7日,记者从东区纪委获悉,该区实施“五个严禁”,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
据了解,按相关规定,东区公务用车由用车单位集中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范公车管理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用公车进行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度假、旅游、休闲娱乐等非公务活动,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出租或参与社会经营活动。严禁公车私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乱停乱放。除重大会议、公务接待、公务洽谈、工作检查等特殊情况外,公务用车一律不得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门口。除特殊岗位用车外,公务用车在休息日、夜间实行入库管理,统一停放在各自单位指定地点。严禁违规驾驶。严禁超速超员,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严禁开霸王车和不文明的驾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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