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男子丁某,凌晨4点多潜入情妇家高举菜刀质问“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尔后被情妇用刀赶了出去。随后,恼羞成怒的丁某趁天未亮又返回,向情妇连砍十几刀泄愤……近日,丁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审理查明:2006年5月,丁某在妻子去世后,与同村已婚妇女付某发展为情人关系。2010年10月,付某找丁某借钱遭到拒绝后,付某打了丁某耳光导致两人关系恶化。
2011年3月,经当地村委会调解,付某及其丈夫同意归还丁某1000元,丁某与付某断绝情人关系。此后,丁某多次纠缠付某,想继续与其保持情人关系,遭到断然拒绝。期间丁某声称若付某不和他好就弄死她。
2012年2月18日晚,丁某叫同村妇女汪某帮忙劝说付某。当晚,汪某留宿付某家。次日凌晨两三点,丁某从后门偷偷进入付家找汪某了解情况,并顺手拿起一把菜刀来到付某的卧室。
被吵醒的付某边喊“强盗来了”边起身打丁某,汪某被惊醒后赶紧让丁某出去。此时,付某抓起一把小刀将丁某赶出后门,并给派出所和老公打电话。丁某当即叫嚣:“我不怕你报警,我们的事不说清楚,我就要烧了你房子,跟你同归于尽。”
回到家的丁某越想越气,早上六七点时,丁某再次拿着菜刀来到付家屋后,躲在放柴处。待付某抱柴时,丁某拿起菜刀朝其头部和双手一阵乱砍,直到付某没了声音才逃跑,途中将菜刀扔在堰塘边后潜逃外地。
身受重伤的付某被送往医院后虽保住性命,但经相关部门鉴定,右上肢及左上肢的损伤属重伤,伤残等级为四级。2012年3月29日,丁某在外地落网。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杀人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剑琴 本报记者 张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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