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微博曝光,3月4日,在四川阆中市宾馆门口有警察当街用钢叉10余分钟将一名流浪汉的流浪狗打死。阆中警方回应,称该流浪狗双眼发红,有狂犬病症状,故将其打死,并称会改进工作方式。
(3月7日《新京报》)
当街杀狗,虽说处置效果很直观,但从网民反应看,几乎“一边倒”是谴责:一来,它让人生理上本能地“反胃”;二则,那地上的一摊子狗血,有碍观瞻,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暴殄生灵。
且不说对犬只留检所建设、统一救治之类,对疑似有危险的流浪狗,其实完全可以有更妥当的处理方式:比如先将其抓捕,然后酌情有效处置,如对患病流浪狗可以实行“安乐死”,而不是当街暴打10来分钟,让人生出“暴力执法”的“误会”。
(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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