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有望5月1日起施行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于日前结束,有望5月1日起施行。意见稿规定,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质监、工商部门分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也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每个人的手机都是一部窃听器,不管你开不开机,都能被窃听。”香港电影《窃听风云》中,吴彦祖饰演的角色一语惊人。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呈泛滥之势。意见稿起草说明指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几乎可以伪装成日常生活中的全部物品,可以不限时间、不限距离窃取他人信息,导致了多起敲诈勒索和故意杀人案件。
如何管好自己的手机,守住手机里的秘密?相关专家支招:不要把手机随便借给别人,维修的时候,要把SIM卡拔出来,防止SIM卡被复制;启用用户认证,如,用户密码及其他智能识别手段;如果手机里有机密信息,最好加密或屏蔽;重视数据备份,可另记在本子上或备份到电脑里;不要轻易到网站上下载一些软件,避免病毒和木马的入侵;在公共场合,最好关闭蓝牙等接口;功能较多的手机,不用的功能最好关掉;增加手机防火墙、防病毒软件、手机检测、防垃圾信息的软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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