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在狱警的帮助与带领下,与育有一女儿的妻子补办了特殊的婚姻登记。近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兴义监狱一名服刑人员在黔西南州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兴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该市首例为服刑人员办理的特殊婚姻登记。
据了解,家住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的韦某和妻子岑某结婚,并育有一名正在上高中的女儿阿秀(化名),但是由于其他原因夫妻俩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9月因韦某涉嫌贪污罪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现在兴义监狱服刑改造,韦某曾担心岑某不是其合法妻子离开自己。入狱改造的韦某,在监狱干警的帮助下,表现较好,并多次获得减刑。
妻子岑某为了让韦某在监狱能够安心改造,早日和她及女儿团聚,通过向当地司法机关、民政、监狱等多方申请,决定与韦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打消韦某担心其会离开的顾虑;其次岑某没有固定工作,办理结婚登记后可以办理低保相关手续,享受低保,同时也为了让女儿阿秀能够顺利上学,安心读书,健康成长。
近日下午,兴义监狱6名干警带着韦某来到兴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望谟赶到兴义的岑某在街上为韦某买来拍摄结婚照的衣服让韦某换上,两人幸福地牵着手,向婚姻登记处走去。在兴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两人拍照、填表签字,经过一阵忙碌之后,顺利拿到结婚证,韦某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岑某流下了幸福的热泪。
短暂的相聚让夫妻俩依依不舍,领证后夫妻俩相互搀扶着,手牵着手走出政务大厅。离别时,妻子岑某对丈夫韦某说:“你在监狱一定要好好改造,听警官的话,我在家等着你。”
据兴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虽然韦某和岑某的户籍所在地都不属兴义辖区,但是按照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监狱出具相关证明后,服刑人员可以在服刑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因此这是兴义市民政局办理的首例特殊婚姻登记,之前都没有办理过类似的结婚登记。(据亮点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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