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彭海)“我肚子里有铁条,公安机关就不敢把我关进去。”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周某在作案前吞食异物,没想到民警采取强硬措施,嫌疑人周某被强行送上手术台。
今年46岁的周某有扒窃前科,因为没有正当职业,平时就靠小偷小摸混日子。6月10日,周某因在瓦窑市场附近扒窃受害人一部三星手机和若干证明文件被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四大队当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周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但嫌疑人声称,他之前吞服了多根长五六公分的铁条,至今未排出体内。
民警将嫌疑人带至医院体检。经医院X光透视,发现在嫌疑人周某的小肠处确有一个黑色的阴影,与周某讲述的情况一致。“当时情况挺危急,因为经X光透视周某的肚子里有4根铁条。”办案民警说。民警与现场医务人员配合,对周某实施强行排铁条,对无法排出的铁条进行手术取出。在医院期间,民警轮流对周某24小时监控。6月17日,周某肚子里的4根铁条终于被取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扒窃犯罪嫌疑人通过吞服异物来逃避打击处理。”便衣支队队长马玉生告诉记者,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往往采取“苦肉计”,在作案前吞食刀片、铁丝等异物,遇到民警抓捕,就拿体内有异物作“挡箭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对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嫌疑人,属于不宜羁押范围。由于吞食异物易造成对个体生命的损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予收押,因此公安机关往往只能对嫌疑人采取保外就医等措施,这便成了他们逃避打击的“护身符”。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目前,由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加大了对扒窃案件高发的打击力度,吞异物逃避处罚是他们重点打击的行为之一。“对那些屡教不改、妄图用吞食异物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决不能让其钻法律的空子,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治疗,将身体内的异物排除后,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手软。”马玉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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