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广州小部分出租车上,曾经试验性安装了前后摄像头,因后摄像头正对准车内乘客,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记者日前获悉,这部分试验性摄像头疑因涉及隐私问题,已被全部拆除。短期内,广州不会在出租车上开展大面积安装摄像头的工程,个别司机自行安装的除外。
(6月5日《新快报》)
广州出租车内摄像头疑因涉及隐私被全部拆除,看到这个新闻,笔者感觉好笑,车内有什么隐私?难道乘客隐私比人身安全还重要?
当初,为什么要求出租车内装摄像头?我想大家不会不清楚吧。近年来,歹徒利用出租车犯罪呈上升趋势,成为一种新的犯罪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笔者认为,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出租车和出租司机的管理。不管车上发生什么情况,都可调取视频录像,还原事实真相,获取重要的法律证据。既是保证的哥安全的需要,也是保证乘客安全的需要。因为,车上装有摄像头,慑于电子眼的威力,无论司机或乘客,一般都不敢轻举妄动,实施犯罪行为。车内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因此对歹徒犯罪是一种有力震慑,会在心理上给犯罪分子以无形压力,很有可能慑于电子眼的威力而中止劫车、杀人等犯罪念头。
现在突然全部拆除摄像头,理由竟然是乘客的隐私!试问乘客在车上有隐私吗?能有什么隐私?难道乘客在出租车上还会做出宽衣解带、袒胸露乳等苟且之事?难道保护隐私比保护生命还重要?难道保护隐私比威慑犯罪还重要?
所谓隐私,是什么呢?恐怕就是乘客企图犯罪的隐私吧。保护乘客隐私就是想掩盖犯罪事实?让犯罪行为无证可查?给办案人员制造悬案?除了这些,笔者实在想不出乘客还有哪些“隐私”。
诚然,人权重要,隐私权重要,但生命权更重要,保护人身安全更重要。否则,没有人身安全保证,没有生命保证,哪来个人隐私,哪来人权。讲人权,首先要讲生命权,讲人身安全。
所以,笔者认为,无论何种理由,为了司机的人身安全,也为了乘客的清白,更为了可能需要的取证要求,所有出租车内必须安装摄像头,而且必须24小时开通运行,随时监控车内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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