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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歇业整顿,并用文言文写了一封200余字的“罪己书”。这份“罪己书”经作家马伯庸微博转发后,短短一天被转发过万,评论5000多、两万个赞。
(9月9日《新京报》)
尽管“罪己书”有标题党的嫌疑,出发点却是为了亮丑,亮自家的丑,那么,至少在这件事上,是其良好商业道德的体现,所谓“业界良心”的一种。毋庸讳言,食品安全这些年把公众弄成了惊弓之鸟,似乎哪里都不存在“净土”,不久前“上海福喜”又来了个重创。在方方面面社会诚信需要增进的背景之下,任何些微的努力都值得鼓与呼,何况“罪己书”本身还有不少文化含量。
“罪己书”应该是受了“罪己诏”的启发,店老板不是喜欢阅读古籍嘛。从前的人的“三观”,是把天象变异、自然灾害与人间政治紧密关联在一起,所以每当发生了地震、旱涝、蝗灾等大灾大难,一概视为天谴,因而皇帝要自省自责,摆出“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的姿态,也是模仿“禹、汤罪己”吧。比如唐高宗时“晋地屡震”,他就说了:“朕政教不明,使晋地屡有震动。”高宗在藩时封晋王,乃有此自责。宋仁宗时沂州大地震,也是自我检讨:“地道贵静,今数震摇,得非兵兴劳民之象乎?宜诏本路转运、经略司,安恤百姓,毋得辄弛边备。”在“罪己”的同时,皇帝们还往往“诏求直言”。当然,无关痛痒的“直言”好说,痛痒的来了,皇帝的态度往往也就变了。这是另话。“诏”为皇帝所专有,而栗子店老板是个平头百姓,他要“罪己”,选个“书”字,既借鉴了传统文化中的这一独特方式,又没有“僭越”——开玩笑。
由“罪己书”想到元杂剧里面的若干店家,他们在亮相的时候,也都喜欢“罪己”一番。比如无名氏《争报恩三虎下山》第三折,店小二上场念白:“我卖稀粥真个稀,谁不与我做相知。由你连喝一百碗,吃了依然肚里饥。”又如无名氏《朱砂担滴水浮沤记》第二折,开场也是店小二自道:“别家水米和匀搅,我家水多米儿少。若到我家买酒来,虽然不醉也会饱。”再如曾瑞卿《王月英元夜留鞋记》楔子,王月英家有个胭脂铺,“自谓状元探手可得”却“时运不济,榜上无名”的郭华,借买胭脂之名来接近“生得十分娇色”的王月英。丫鬟问他:“你买这胭脂是做人事送人的,还是自己要用的?”郭华不解为什么要这么问,人家告诉他:“你若自用,我取上等的与你;若送人,只消中样也够了。”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店小二等为什么喜欢不打自招,不得其解,肯定无关诚信,忽然想到今天的好多相声、小品,某种程度上继承的好像正是这种遗风,只是用这种插科打诨的方式来吸引观众?待解。
报道说,栗子店在前天已恢复营业,按照“罪己书”的承诺,该是“已得好栗”了。对“罪己书”的出现,舆论一开始便褒贬不一,这很正常。然而,是不是炒作,监督就是,观察一段时间再下结论不迟,不必像“冰桶挑战”那样先兜头泼去一桶冷水。“罪己书”的出现,无论如何也是为增进社会诚信增添一缕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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